福建省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开发区实行外引内联,引进吸收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式,以兴办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出口创汇型的工业项目和发展高优、创汇农业为主,加快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开发区可按国家规定设立对台和对外贸易企业,自主经营进出口贸易。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