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