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饲养犬只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