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