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