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在审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建设项目时,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途、建筑物高度及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间距;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通风、采光、消防等符合要求,不得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和危及师生安全。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