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口岸查验工作实行联合办公。由口岸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口岸查验单位,对出入境货物及交通运输工具联合办理查验手续。在口岸通道和检查现场,凡经国家和省批准在口岸收取的各项规费(除关税外),可由口岸综合管理部门依法统一收取,按规定分别返还各有关单位。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