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第四章 价格的监督第三十条有效新闻舆论单位应当运用舆论工具,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揭露价格违法行为,对经营者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价格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