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新闻舆论单位应当运用舆论工具,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揭露价格违法行为,对经营者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价格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