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价格管理实行间接管理为主,直接管理为辅,促进公开、公平、合法、正当的价格竞争,建立在政府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