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章 抚养与监护第十五条已修改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和其他组织、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管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