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第三章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第二十条已废止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单位和个人之间的相互选择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