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但农业、畜牧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