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九条已废止由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继续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