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方可上岗执法。

执法部门应当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培训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进严格、文明、科学执法。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