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四章 执法协作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或者阻碍行政执法的,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