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公安消防机构应按季将消防用水量通知供水企业。禁止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开启和使用消火栓。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