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已废止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阻挠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不得非法限制信访人的人身自由,不得歧视、打击报复信访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