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十五条已废止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信访事项发生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多人以走访形式共同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应当通过其推选的代表反映。十人以下的,代表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三人;超过十人的,代表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五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