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事业第二十三条有效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补助。补助费用由学校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