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第六十四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依法保障离婚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有利的监护和抚养。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非婚生未成年继承人的合法利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