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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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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中小学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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