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废止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