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从业人员在其所在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原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