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会条例/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二条已修改基层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