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国有博物馆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非国有博物馆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得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