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