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合同第二十四条有效企业与职工一方经集体协商,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