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已修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事一件,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代表通过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由代表亲笔签名。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