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房屋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可以是房屋出租人。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