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三章 租赁合同的订立和登记备案第十五条已废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