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