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七条已修改拆违实施部门发现违法建筑、接到相关举报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报告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正在搭建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应当立即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