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本市民用机场地区的管理,促进民用机场地区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民用机场的安全运营,维护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