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十四条已修改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制定地方标准,应当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意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