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各级红十字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