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妨碍、阻挠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