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已废止严禁机动车夜间在市区内鸣喇叭。消防、警备、救护和工程抢险车辆只准昼间在执行任务时使用专用音响器,夜间执行任务时应使用专用标志灯具。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