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阻碍房产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