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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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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产交易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有效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商品房的权属登记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不符的,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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