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依法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