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与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对农业自然资源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跨市、县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开发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可持续发展影响论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