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一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审查的意见,决定将任免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