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参加,才能举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2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