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常务委员会,执行中的问题,由主任会议进行解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2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