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的调查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2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