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2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