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省长、副省长的人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或者由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不同代表团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