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和备案,按照《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