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主席团决定不作为议案处理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