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测绘科学技术创新和应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有效保护、维护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