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六章 测量标志保护第三十四条已废止申请搬迁永久性测量标志,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测量标志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三)建设工程立项及规划批准文件;(四)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